第一百零四章伯爵之子五
我一看差役的反应,稍微一点头“我说留情就留情。”
公堂上的主要刑罚就是打屁股,俗称“打板子”学名“杖责”据大人们讲“打板子”这种刑罚始于开国之初,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在太医处看到一幅“明堂针灸图”从中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撞击拍打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穴位比较少,因此他便下令在刑罚中规定,对犯人不得击打胸、背,只许打屁股。从此,在公堂上打犯人的屁股便成了定例。
“打板子”属于肉刑。古代官员公堂上审讯犯人,当犯人不招供画押时,往往要喝令把犯人按倒在地,打板子或杖击,直至其招供画押为止。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之所以出状元是因为有些人可以熟练地运用行内的技巧。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
第一种:外轻内重。
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全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种打法往往是案子已结时,给予犯人的比较狠的惩罚。照这样的打法,往往只消二十下,犯人的骨盆甚至内脏便会碎裂,但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损伤,而实际上的结果是非死即残,实在算是比较阴险的打法了。
第二种:外重内轻。
这种打法是用衣服包裹着一摞纸张,要求打完之后,衣服破破烂烂,里面的纸张却毫发无损。这种打法往往是用于逼供,照这样的打法,看起来是皮开肉绽,实际上是伤皮不伤骨,没什么危险,等犯人疼晕过去就泼水,泼腥了继续打,在犯人招供之前一般是出不了人命的。所以,后来就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犯人估计自己可能会挨重板子(比如第一种类型),而去贿赂衙役,这些衙役收了钱之后,自然就按后一种打法打了。不了解其中内幕的官员往往也就被蒙骗过去了。
打板的形状不尽相同,有比较细的竹板,有粗大的木板,木板又有宽的、窄的和四棱子的,打起人来自然轻重大不相同。但即使是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一般来说,能清醒地挨满二十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够四十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毙命了。
打板子的数目和轻重,是由县太爷(或府、州等主审官)确定的,但均不是当堂口授,而是由他扔下的签子来授意。因此,公堂公案上的签筒和签子是很讲究的。公案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只写一个字,合起来是“执法严明”四字。其中除“执”字筒内插的是拘捕签外,其余三个筒内,分别置有白、黑、红三种颜色的签子,这颜色就标志着数目和责打的轻重。
白头签每签打一板,黑头签每签打五板,红头签每签打十板。如果县令掷下的是四十支白头签,那么打完四十板后,犯人的皮肉白净如常,立即可以行走;如果是八支黑头签,同样是四十板,则要打成“伤肤,兼旬愈”;若掷下的是四支红头签,则这四十板,就会使受刑人大吃苦头。
还有一种可以调节打板力度的就是声调,如果问案前一点意思和关系也没有,就会大喊“朝死处打”衙役就会把吃奶的劲使出来,不把当事人整死也会整成植物人;如果问半天当事人还是不承认,问案官很烦时就会喊“狠里打”这是向衙役发出的逼供信号;对没有私情又没得到好处的当事人,就喊“着... -->> 就喊“着实打”;对没有关系索贿未遂者,就喊“着力打”;对尚未送好处的而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又有可能送好处的,就喊“着实打”威胁之下,把收礼的可能控制在最高限度,把收礼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点关系但送礼力度不大者,就喊“用力打”给点颜色,吃点痛苦;对有关系又行贿的,就喊“用心打”打板时意思意思就是了。
当衙役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签子后,便由两个差役将受刑人按住,或者绑在条凳上,再由两个差役各站一边,轮流击打。差役拷打受刑人时,一边打,一边“唱数”唱词是:“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仈jiu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这些唱词是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也有些唱词是执刑差人临时编凑的。
另外对于不同的人犯,也有不同的唱词。如打强盗的唱词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果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这些唱词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反复唱,类似今天的劳动号子,唱得有板有眼,既助“法威”又使打与唱合拍,便于计数,按规定的数目是不会计错的。
县令的红头签已经掷下,不能想收回就收回,他向我看来。我知道什么意思,马上起身说道:“县令大人,既然是看在明睿伯的份上改判二十,那就收回衙役手中的签子吧。”
“好吧,你们把签子交回来吧。”
差役把四支红头签上交回来,熊庭玉也暗自送了一口气。县令大人改发了四支黑头签,熊庭玉看了眼眉还是跳了一下。接着,衙役们的表演时间就到了,他们唱道:“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仈jiu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一板下去,熊卫几乎是要“嗷”地跳起来。幸亏有两个人死死地按住他,要不然熊卫真得飞起来。第二板下去,熊卫已经疼得青筋暴露,但是声音要嘶哑很多了。等到第三板子的时候,熊卫已经是双眼似睁似闭,嘴里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第四板子的时候,熊卫晕了过去。我特意看了一下熊庭玉,只见他眼睛闭起来,双手在不停地微微颤抖。
不到四板,熊卫昏过去了,我看了暗自喘气,这体质也太弱了。衙役用水把他泼醒之后接着打,第五板子一下去,又晕了。接着水泼醒,打第六板子,熊卫虚弱地叫了一声,第七板子又昏了过去。就这样,打打停停,反复用水泼醒了不下七次,这二十板子才打完。
熊卫的屁股虽然被打得血肉横飞,不过没有伤筋动骨。过些日子,静养几天就没事了。熊庭玉一听打完的口号,马上睁开眼,起身向我们微一欠身,都不等我们站起来他就出去了。一会儿几个熊家的家丁抬着半死不活的熊卫往大门走。
我和知县跟在后边送熊家人回去,熊卫的屁股被打得惨不忍睹。刚才经过杖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地上还有些散落的肉块,很显然是从熊卫的屁股上掉下来的。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因为得罪明睿伯多少有些心慌,但是一看熊卫的遭遇,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我和知县站在门口目送他们回去。我说道:“这下惹上了一个仇家啊。而且还是大仇家。”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如果不严惩熊卫,这桃花源城以后就是他的了,百姓得骂咱俩是他的狗腿子。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得告诉你。”
“好事坏事?”
“算坏事吧。”
“说吧!” 展开全部内容
公堂上的主要刑罚就是打屁股,俗称“打板子”学名“杖责”据大人们讲“打板子”这种刑罚始于开国之初,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在太医处看到一幅“明堂针灸图”从中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撞击拍打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穴位比较少,因此他便下令在刑罚中规定,对犯人不得击打胸、背,只许打屁股。从此,在公堂上打犯人的屁股便成了定例。
“打板子”属于肉刑。古代官员公堂上审讯犯人,当犯人不招供画押时,往往要喝令把犯人按倒在地,打板子或杖击,直至其招供画押为止。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之所以出状元是因为有些人可以熟练地运用行内的技巧。衙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首先要练好的就是打板子。
第一种:外轻内重。
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上,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全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种打法往往是案子已结时,给予犯人的比较狠的惩罚。照这样的打法,往往只消二十下,犯人的骨盆甚至内脏便会碎裂,但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损伤,而实际上的结果是非死即残,实在算是比较阴险的打法了。
第二种:外重内轻。
这种打法是用衣服包裹着一摞纸张,要求打完之后,衣服破破烂烂,里面的纸张却毫发无损。这种打法往往是用于逼供,照这样的打法,看起来是皮开肉绽,实际上是伤皮不伤骨,没什么危险,等犯人疼晕过去就泼水,泼腥了继续打,在犯人招供之前一般是出不了人命的。所以,后来就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犯人估计自己可能会挨重板子(比如第一种类型),而去贿赂衙役,这些衙役收了钱之后,自然就按后一种打法打了。不了解其中内幕的官员往往也就被蒙骗过去了。
打板的形状不尽相同,有比较细的竹板,有粗大的木板,木板又有宽的、窄的和四棱子的,打起人来自然轻重大不相同。但即使是最小号的也是要在20斤以上,大号的可达到40-50斤,这样的重量高高举起再重重落下,估计没几个能受得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往往犯人一听见打板子就吓得要死的原因。一般来说,能清醒地挨满二十板子的就不算多,能挨够四十板子的更是少之又少,往往是中途就昏厥甚至毙命了。
打板子的数目和轻重,是由县太爷(或府、州等主审官)确定的,但均不是当堂口授,而是由他扔下的签子来授意。因此,公堂公案上的签筒和签子是很讲究的。公案上放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只写一个字,合起来是“执法严明”四字。其中除“执”字筒内插的是拘捕签外,其余三个筒内,分别置有白、黑、红三种颜色的签子,这颜色就标志着数目和责打的轻重。
白头签每签打一板,黑头签每签打五板,红头签每签打十板。如果县令掷下的是四十支白头签,那么打完四十板后,犯人的皮肉白净如常,立即可以行走;如果是八支黑头签,同样是四十板,则要打成“伤肤,兼旬愈”;若掷下的是四支红头签,则这四十板,就会使受刑人大吃苦头。
还有一种可以调节打板力度的就是声调,如果问案前一点意思和关系也没有,就会大喊“朝死处打”衙役就会把吃奶的劲使出来,不把当事人整死也会整成植物人;如果问半天当事人还是不承认,问案官很烦时就会喊“狠里打”这是向衙役发出的逼供信号;对没有私情又没得到好处的当事人,就喊“着... -->> 就喊“着实打”;对没有关系索贿未遂者,就喊“着力打”;对尚未送好处的而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又有可能送好处的,就喊“着实打”威胁之下,把收礼的可能控制在最高限度,把收礼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点关系但送礼力度不大者,就喊“用力打”给点颜色,吃点痛苦;对有关系又行贿的,就喊“用心打”打板时意思意思就是了。
当衙役拾起县太爷掷下的签子后,便由两个差役将受刑人按住,或者绑在条凳上,再由两个差役各站一边,轮流击打。差役拷打受刑人时,一边打,一边“唱数”唱词是:“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仈jiu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这些唱词是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也有些唱词是执刑差人临时编凑的。
另外对于不同的人犯,也有不同的唱词。如打强盗的唱词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果不重打几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这些唱词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反复唱,类似今天的劳动号子,唱得有板有眼,既助“法威”又使打与唱合拍,便于计数,按规定的数目是不会计错的。
县令的红头签已经掷下,不能想收回就收回,他向我看来。我知道什么意思,马上起身说道:“县令大人,既然是看在明睿伯的份上改判二十,那就收回衙役手中的签子吧。”
“好吧,你们把签子交回来吧。”
差役把四支红头签上交回来,熊庭玉也暗自送了一口气。县令大人改发了四支黑头签,熊庭玉看了眼眉还是跳了一下。接着,衙役们的表演时间就到了,他们唱道:“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仈jiu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一板下去,熊卫几乎是要“嗷”地跳起来。幸亏有两个人死死地按住他,要不然熊卫真得飞起来。第二板下去,熊卫已经疼得青筋暴露,但是声音要嘶哑很多了。等到第三板子的时候,熊卫已经是双眼似睁似闭,嘴里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第四板子的时候,熊卫晕了过去。我特意看了一下熊庭玉,只见他眼睛闭起来,双手在不停地微微颤抖。
不到四板,熊卫昏过去了,我看了暗自喘气,这体质也太弱了。衙役用水把他泼醒之后接着打,第五板子一下去,又晕了。接着水泼醒,打第六板子,熊卫虚弱地叫了一声,第七板子又昏了过去。就这样,打打停停,反复用水泼醒了不下七次,这二十板子才打完。
熊卫的屁股虽然被打得血肉横飞,不过没有伤筋动骨。过些日子,静养几天就没事了。熊庭玉一听打完的口号,马上睁开眼,起身向我们微一欠身,都不等我们站起来他就出去了。一会儿几个熊家的家丁抬着半死不活的熊卫往大门走。
我和知县跟在后边送熊家人回去,熊卫的屁股被打得惨不忍睹。刚才经过杖责的地方时,我看到了地上还有些散落的肉块,很显然是从熊卫的屁股上掉下来的。说实话,我心里还是因为得罪明睿伯多少有些心慌,但是一看熊卫的遭遇,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我和知县站在门口目送他们回去。我说道:“这下惹上了一个仇家啊。而且还是大仇家。”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如果不严惩熊卫,这桃花源城以后就是他的了,百姓得骂咱俩是他的狗腿子。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得告诉你。”
“好事坏事?”
“算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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