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还是,”鲁克先生说,“从法律的角度向你们讲述这件事情吧!如果有漏掉的地方,再请我的当事人诺柏.霍比先生补充,他会回答你们提出的所有问题。
“诺柏先生在他的伯父约翰.霍比的公司里担任要职,约翰.霍比是一位贵重金属炼制商和交易商。工厂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测试并精炼从南非运来的黄金矿产。
“五年前,诺柏先生和他的堂兄弟华科双双离开学校,进入霍比先生——他们伯父的公司。霍比先生很看好他们,准备将他们培养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所以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从那时起,他们就在公司里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职务。
“现在我简单地将霍比先生公司里的运作流程向你们说明一下:被运送来的黄金样品先要在码头转交给公司的授权代表——当然,一般情况下就是交给诺柏先生或者是华科先生,他们会到码头接船,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将运来的黄金分别送往银行存起来或运到工厂进行加工。通常放在工厂里的黄金越少越好,而且在工厂里加工后的成品也要尽快送到银行去。但有时,某些贵重的样品不得不在工厂里整夜加工而不能及时送到银行,因此,工厂特别准备了一个巨大而又坚固的保险柜,用来放置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个保险柜被放在了一个隐密的办公室里,并且由厂长亲自看管。为了确保安全,厂里还增派一个人整夜看守,这个人临时住在那个办公室的隔壁,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出来巡视整栋建筑。
“现在这个保险柜出了一件怪事。虽然这家公司并不经营宝石项目,但是霍比先生有一位南非的客户,对钻石矿颇有兴趣,因此这个客户常常给霍比先生寄一些未加工的钻石包裹,让他寄存在银行或把它们转交给其他钻石代理商。
“大概两个星期以前,这个客户告诉霍比先生,他会将一个特别大的钻石包裹由‘艾蜜娜古堡号’送到他那儿,而且这个包裹里的钻石都是体积硕大无比、价值不菲的。因此,霍比先生派诺柏先生亲自去码头接船。那天他很早就到了码头,希望船能够准时抵达,让他平安地将这个大包裹送到银行。但是事与愿违,‘艾蜜娜古堡号’并未准时到达,诺柏先生必须先将这些钻石送到工厂,让它们在保险柜里过上一夜。”
“那么是谁把钻石放进保险柜的呢?”桑戴克问道。
“霍比先生。诺柏先生从码头一回来就把包裹交给他了。”
“哦,是这样,”桑戴克点点头说,“然后又怎么样了呢?”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打开保险柜的时候,里面的钻石竟然不翼而飞了!”
“放保险柜的那个办公室有被人闯入的迹象吗?”桑戴克急迫地问。
“没有,那间办公室和平常一样,门窗都锁得好好的。那位看守保险柜的负责人也还像平常一样执行勤务,没有听到一点儿怪声。从外表上看,保险柜没有一点被破坏的痕迹——很明显,它是被人用钥匙打开,将里面的钻石取走后又锁上的。”
“这个保险柜的钥匙是谁负责保管的?”桑戴克问。
“通常都是霍比先生自己保管钥匙,如果他有事出去,便会把钥匙交给他的两位侄子中的一位——这两个人轮流掌管钥匙。但是这次,从霍比先生将大钻石放进去、锁上柜子到第二天一早把它打开,这段时间里钥匙一直都和霍比先生在一起。”
“现在有什么足以怀疑谁的证据吗?”桑戴克问。
“是的,有证据。”鲁克先生不自在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当事人说,“很不幸,这个家伙在偷走钻石时好像割到或刮到了手指,或者具体说是拇指。我们在保险柜的底部发现两滴血,有一张纸上也沾有血迹,此外,这张纸上还有一个十分清楚的拇指印。”
“是血指印吗?”桑戴克惊讶地问。
“你说得很对,从那张纸上的血印来看,这个家伙的拇指显然是先碰到了一滴血,然后又在那张纸上压了一下,我想这个家伙当时或许正拿着那张纸要干什么,反正指印是留在上面了。”
“然后呢?”
这时律师感到有些不安,便站了起来,说:“长话短说吧,我们已经将那个指印拿去鉴定,结果发现它和诺柏先生的完全相同。”
“哇噢!”桑戴克惊呼道,“情节真是跌宕起伏啊!我想在你们向我提供更多的线索之前,我最好做一个笔录。”
桑戴克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记事本,并在封面上写道“诺柏.霍比”,然后将这个小本子摊开在膝上,开始记录。
桑戴克写了一会儿,抬起头说:“对于那个拇指印,在辨认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这个不会有问题的,”鲁克先生肯定地说,“警方将那张纸带走,交给苏格兰场指纹部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发现上面的那个指印竟然与他们以往搜集的所有罪犯的指印都不相符,它是一个相当罕见的指纹,而且指腹纹路的图案十分清晰,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割痕——这是一个独特且明显的特征,奇怪的是这一切都与诺柏先生的指纹相符。说句实话,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指印,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现在怀疑,”桑戴克疑惑地问,“那张纸会不会是谁故意放进去的?”
“不会的,”鲁克律师肯定地说,“这不可能。因为那张纸是霍比先生的备忘录上的一页,而且纸上还有他用铅笔记录的一些与那包钻石有关的事项,最重要的是这张纸是放在包裹上,被锁进保险柜的。”
“那么霍比先生打开保险柜时,身边还有别人吗?”桑戴克问。
“没有,当时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鲁克回答道,“霍比先生打开柜子,便发现钻石不见了,但是这张纸却还在柜子里。于是霍比先生立刻关上保险柜并且把它锁上,立刻报了案。”
“这就奇怪了,难道那个窃贼就没看见那个显而易见的拇指印吗?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不,这并不奇怪,”鲁克先生解释道,“因为那张纸是面朝下放在保险柜底部的,霍比先生只是将它捡起翻过来时,才看到上面有个指印。很明显,那个窃贼在拿起包裹之前,那张纸本来还在包裹上,然后才正面朝下掉下去的,或许是他把包裹递给同伙的时候……”
“你刚才说,”桑戴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苏格兰场的专家已经辨认出那个指印是诺柏先生的。那么我想知道,这专家怎么有机会进行这个比对呢?”
“啊!”鲁克先生说,“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有趣的巧合了。由于警方具有简单准确地辨认指纹的方法,因此他们想对公司里的每一个员工都做指纹鉴定,包括霍比先生的两位侄子,但是霍比先生却拒绝接受鉴定。就我个人认为,他拒绝的理由是十分迂腐的——他竟然说他不希望自己的侄子蒙受不白之冤。事实上,警方对他的这两位侄子最感兴趣。想想看,除了霍比先生,能够拥有保险柜钥匙的就是他们俩!所以取指纹这件事使霍比先生面对了极大的压力。
“总之霍比先生十分顽固,坚决反对那些怀疑他的侄子涉嫌的说法,毕竟霍比先生是看着他们长大的,而且对他们是这么的信任。如果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儿发生,那么这起案子就要变成一起被人谈论的奇闻了。”
“我想你大概在书报摊或者商店的橱窗里看过一种叫‘指纹模’的东西,就是一小本空白的、很薄的像本子一样的东西,用来搜集身边的朋友的指印,另外还有一个墨板。”
“是的,我看到过这种鬼玩意儿,”桑戴克略带讽刺意味地说,“事实上我还有一个呢,在查林十字车站那儿买的。”
“我记得几个月前,霍比太太——约翰.霍比的老婆,也买了一个。”
这时诺柏插话道:“其实那个东西是我的堂兄弟华科买给她的。”
“噢,这个无所谓。”鲁克先生说。但是当时我看到桑戴克将诺柏说的那句话记在了本子上。反正霍比太太有这种东西,然后她便搜集亲戚朋友的拇指印了,其中自然包括她那两个侄子的。
“昨天,负责这起案子的探长到霍比先生家拜访他,可惜当时他出去了。于是这名探长便利用这个机会,说服霍比太太,希望她能够让霍比先生配合警方的工作,搜集他两个侄子的指印。这名探长说这样做是十分必要的,不仅为了警方,更是为了这两位年轻人好,因为目前他们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有将他们的指印进行比对后,才能还他们清白;更何况,这两位年轻人早已表示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指纹,可他们的伯父总是横加阻拦。这时,霍比太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想到了她的那个指纹模,那里面可是有诺柏先生和他堂兄弟两人双手的拇指印。当时这名探长随身带着罪犯指印的照片,他可以当场比对。结果发现诺柏先生左手的拇指印与那张纸上的完全吻合。你可以想象,当时霍比太太是多么的惊讶、恐慌。
“正巧这个时候霍比先生回来了。当他看到这一幕时,他大为震惊。霍比先生原本想认赔了事,但这样做就将因为构成金钱行贿而被诉讼。所以出于无奈,霍比先生只好起诉了。因此今天早上,警方便下令逮捕诺柏先生,将他带到包尔街[1],以盗窃罪起诉。”
“还有什么证据吗?”桑戴克试探地问。
“没有了,但仅这一项证据就够警方拘捕诺柏先生的了。后来两位保证人为我的当事人各付了五百英镑的保释金,一个星期后还押。”
听完鲁克的话,桑戴克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陷入了沉思之中。从这位律师的语气中,我想桑戴克和我一样,并不满意这位律师的态度,感觉他的心里好像早就认定他的这位当事人就是那个盗贼,但是就眼下的情况而言,这起案子并不是完全没有申辩的余地。
“我想知道你对你身边的这位当事人有什么建议?”桑戴克盯着鲁克问。
“我建议他最好认罪,然后请求法官看在他是初犯的份儿上,减轻罪责。你也明白,这件事已经毫无辩护的空间了。”鲁克表示同情地看着诺柏说。
而此时的诺柏只是满脸通红,沉默不语。
“我们最好弄清楚自己的立场,”桑戴克说,“我们现在是在为一个无罪的人开脱罪名,或者说是致力为一个承罪的人减轻罪责。”
鲁克先生听着,不屑地耸了耸肩,说:“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大概只有我的当事人才知道了。”
桑戴克看着诺柏,严肃地说:“诺柏先生,你不必认罪,但是我首先要知道你自己的立场。”
这时,我认为自己最好还是离开,但是诺柏再一次阻止了我。
“里维斯医师,你真的不需要回避,”说完,诺柏又转向桑戴克,严肃地说,“我的立场是:我是清白的,我对整件事情,包括那个保险柜里的拇指印完全一无所知。对于眼下这个确凿的证据,我并不奢望你们会相信我,但是我以最严肃的态度向上帝发誓:我是无辜的,并且对此事毫不知情。”
“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不承认‘有罪’啦?”桑戴克满意地问。
“当然,我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罪的。”诺柏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还是实际一点儿吧!为了逃避重罚有多少无罪的人都不得不认罪,而且你又不是破天荒的第一个。”鲁克先生插话道,“在毫无辩护意义的情况下,这样做才是上上策。”
“去你的上上策!”诺柏气愤地说,“即使法官判我有罪,甚至是重刑,那我也还会坚持自己的信念——我是清白的!”
说完,诺柏转向桑戴克,以一种寻求同情的眼神说:“在这种情况下,你愿意为我辩护吗?”
“不瞒你说,只有在这种前提下,我才愿意接这起案子。”
桑戴克微笑着说道。
“那么,请允许我问一个问题,”诺柏心急如焚地说,“你真的能证实我是无罪的吗?”
“有这个可能。”桑戴克说。
听到这话,鲁克先生不以为然地将双眉向上一扬,说:“我是一个用事实证据说话的人,而不是替谁说情的专家。如果我不相信你是无辜的,我怎么会浪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帮你找证据呢?但是,”鲁克看出诺柏的脸上露出一丝希望的表情,然后继续说道,“我有必要提醒你,这件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甚至会徒劳无功。”
“按你的说法,我已经是一个被定了罪的人啦,”诺柏沉稳而又坚定地说,“假如你不先入为主地给我定罪,并愿意赐给我一丝真正的帮助,帮我辩护,那么我愿意面对一切结果。”
“我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我会竭尽全力帮助你。就目前这种情况看来,我们确实处于弱势,需要把握时间。现在,请告诉我,诺柏先生,你拇指上有割伤或刮伤的痕迹吗?”
诺柏把手伸向了桑戴克,那是一双强健美丽的手,看得出诺柏将它们保养得完好无瑕。
桑戴克拿出一个做微视工作用的大聚光镜,将光线聚焦在诺柏手指的指尖及指甲周围,仔细察看着。
“诺柏先生,看得出你有一双灵巧的手,”检查完,桑戴克赞扬地说,“可是我没发现哪儿有伤痕。里维斯,请你也看一看。你知道这起案子是两个星期以前发生的,所以有足够的时间让那个小伤口愈合消失,但是即便如此也并不能说明什么啊!”
说着,桑戴克将那把聚光镜递给我,然后我便开始仔细检查了诺柏的手。同桑戴克一样,我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在你们离开之前,我还要做一件事,”桑戴克说着,按了一下他椅子旁的一个电钮,“我想采下你左拇指指印作为参考。”
听到铃声,比德不知道从哪个房间里冒了出来,我猜大概是实验室。桑戴克向他耳语了一阵,他便退下了,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他的手里拿了一个盒子,然后把它放在了桌子上。桑戴克从这个盒子里拿出一个托在硬木板上的铜盘、一个小印刷滚筒、一小管印指墨,还有很多洁白光亮的纸卡。
“好了,诺柏先生,”桑戴克说,“虽然你的手确实干净得无可挑剔,但是我还是要将你的拇指印留下进行彻底的研究。”
说着桑戴克将一个獾毛指甲刷拿了起来,开始刷诺柏的拇指,然后又在水里洗了洗,用一条丝质手帕将他的手指擦干,最后用两片小鹿软皮轻轻擦拭;接下来,桑戴克向铜盘上挤了一滴浓墨,用滚筒反复滚平,其中还反复用指尖试一试那层墨膜的状况,并压在纸卡上试效果。
当墨被压到他满意的薄度时,他拿起诺柏的手,平稳地压在墨盘上,然后略用力地在卡片上压了一下。当时我正稳稳地按住卡片。桑戴克反复对拇指施压,结果在卡片上留下了一个美丽而又清晰的拇指印,小小的纹路一目了然,甚至连那些排列在黑色的纹线旁的汗腺口,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一系列动作在两张卡上一共重复做了十二次,所以每张卡上都有六个拇指印。接下来桑戴克又做了一两个滚式指印——先让拇指在墨上滚动一下,然后再在卡片上滚动,这样可以呈现出更大范围的拇指纹路。
“好了,现在,”桑戴克说,“我们要尽可能多地做一些比对,从而得出一个血指印。”
于是诺柏将自己的拇指重新清洗干净,而此时的桑戴克则拿起一根针,向自己的拇指刺去,然后向一个小空盘挤出一大滴血来。
“行了,”桑戴克微笑着说,“我想没有哪个律师愿意为自己的当事人流血。”
然后他如法炮制,在另外两张卡片上制作了十二个血指印,并且用铅笔在每一个指印的背面写上号码。
“现在,”桑戴克一边为诺柏的手指做最后的清洗工作,一边说,“我们已经把初步调查的材料准备好了。不知道你是否方便将你的地址告诉我,诺柏先生。我想今天就这样吧,鲁克先生,耽误你这么多时间看我做实验,我感到很抱歉。”
事实上,那位鲁克律师早已经不耐烦了。听到这话,他马上松了口气儿,站起身来。
“我对此很感兴趣,”鲁克口是心非地说,“虽然我对你的这种做法无法理解。顺便说一句,我还想和你谈一谈另一起案子,如果诺柏先生不介意的话,可以在外厅等我几分钟吗?”
“好的。”诺柏说。从诺柏的脸上,我看得出他并没有被律师的这番假话所骗,而是顺水推舟地说:“你们慢慢谈,不用在意我,我还有时间——至少到目前为止。”
说完,诺柏伸出手和桑戴克的手紧紧握着。
“再见了,诺柏先生,”桑戴克有礼貌地说,“不要过度乐观,当然也不能失去信心。保持你原有的理智,如果发生什么与这起案子有关的事,请马上通知我。”
说完诺柏就离开了。鲁克先生转身看着桑戴克,说:“我想我必须和你单独谈谈,”鲁克认真地说,“我想知道你计划采取什么方法。说实话,你的态度令我感到困惑。”
“不知道你有什么意见?”桑戴克反问道。
“这个嘛,”鲁克耸了耸肩说,“事情真相好像是这样的:我们这位小兄弟把一包钻石偷走,但是被发现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事情就是这样。”
“可惜对我而言并非如此,”桑戴克淡淡地说,“他也许是偷了钻石,但是也有可能没偷。在我们还没有过滤所有的证据以及搜集到的线索之前,我想我不能乱下定论。我希望在接下来的一两天内,我能完成这个目标。我建议我们暂时抛开什么活动步骤,让我先找出可行的辩护策略然后再作下一步的打算吧!”
“好吧,就按你说的,”鲁克律师轻蔑地说,随手拿起帽子,“可是我担心你的这种想法和做法会使这个坏家伙越发地心存侥幸,而这种心态会将他摔得更重。我可不希望自己在法庭上成为别人的笑柄,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当然,我也不希望这样,”桑戴克表示赞同地说,“不管怎样,我都会好好地调查这件事,一两天内我还会和你就这起案子进行讨论的。”
桑戴克站在门口,目送鲁克律师远去。当律师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桑戴克将门迅速地关上,带着一种很不高兴的表情转过身来。
“这个‘坏家伙’!”他的声调上扬着,“看来这个人和他的委托律师的关系很紧张啊!对了,里维斯,刚才你说你正处在失业中?”
“是的。”我回答道。
“那你是否愿意帮我一起调查这起案子?当然,是正式聘请你的。因为我手上还有很多事情,如果你愿意帮忙,那我可真是如虎添翼了。”
我真诚地告诉他,我十分愿意成为他的助手。
“太好了,”桑戴克高兴地说,“那么明天过来我们一起吃早餐吧,我们可以约定好明天要做的事,你可以立刻上任。但现在我们还是点上烟斗,好好叙叙旧,就当这个一直颤抖的当事人和那位冥顽不灵的律师从未出现过吧。”
[1]Bow Street,伦敦的轻罪法庭位于此街。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