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何事秋风悲画扇
遇见,有时候是人生的重大事件。很多时候,轰轰烈烈的故事就在这惊鸿一瞥之间开始上演。
你不知道下一世,你会遇见谁。
你不知道下一刻,你会遇见谁。
你不知道遇见,能够给你带来些什么。
陈慕遇见她,就如同《红楼梦》里的宝黛初见一样。
人生中的一些事,当时看似不着痕迹,其实却为往后那些轰轰轰烈烈的事件埋下了伏笔。
很多时候,遇见是人生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不经意地一低眉一回首,见到一个人或者遇到一件事,而这个人这件事,也许就将浓墨重彩地改写你的一生。
人生最令人振奋的悬念之一是,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遇见谁。人生最令人悲伤的错误之一是,你不知道这一世,你会遇见谁。
人生的精彩之处,也就正在于此。
我们都希望遇见这样一些人,大家彼此珍惜,互相支持;还是希望遇见这样一个人,两人真心相爱,永不离弃。
遇见什么样的人,可能就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陈慕遇见她的那一刻,就如同《红楼梦》卷三《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中贾宝玉初识林黛玉。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何等眼熟!”
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跟宝玉初识黛玉是如出一辙。
再看她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好的就是少了黛玉的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几点,就是陈慕不喜欢黛玉的原因。作为一个男人,没几个会喜欢那种花瓶,而且完全就是个拖油瓶嘛!
陈慕看罢,笑道:“这个姑娘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言语笑道:“不要胡说,你何曾见过她?她可是当朝户部尚书的千金,名字叫典韵,一般人哪能见得到!”
陈慕笑道:“就算没有见过,也是看着面熟,心里像倒是旧相认识,恍若远别重逢的一般。”
“行了,少爷您也别多想了!”本来言语是准备过去迎接典韵的,但是她实在是走得太快。她上去的话可能人家反而不爽。所以她就在原地等着,刚跟陈慕说几句话,她就已经到了跟前了。
“奴婢见过典小姐。”言语正准备施礼呢,结果典韵非常直接的就给她打断了:“你就别给我来这些客套的呢,牛爷爷呢?”
看着她那娇喘嘘嘘的样子,真的觉得挺可爱的。也就是一十来岁个小姑娘,就连陈慕自己都有点搞不清楚了。自己一个好歹活了几百岁的人了,居然对人家一个小姑娘有着那种禽兽般的想法,真的是禽兽不如啊!
对于陈慕这么大个人,典韵自然不会看不见。不过这会儿她也没时间在他身上浪费功夫,所以直接选择了忽略。这种干脆利落的风格,陈慕倒是很喜欢。
“老爷这会儿正在书房,不过……”本来言语准备说牛逻国正在写东西,不方便打扰呢。还没说完,典韵就已经火急火燎的冲了过去。
反正牛逻国家她也熟悉,也不需要人带路。
陈慕和言语也随之而动。当然还有一个小东西,本来那小家伙应该是对女孩通杀的,结果人家直接跳过了它。这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
等他们三个人刚好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牛逻国正拿着一封信出来,还笑得挺开心的。他一看到典韵的神情,就知道出大事儿了。
因为平时典韵绝对是一个秀气的姑娘,淑女得很。如今这般失态,自然不会是小事。
“小韵儿,出什么事了,你这么慌慌张张的?”牛逻国诧异地问道。
“牛爷爷,我就长话短说了。朝中现任宰相前几天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现在朝中一片混乱。现在也就是您德高望重,才能镇得住场面。陛下特地让我来请您回京一趟,前去主持大局。朝纲稳定之后,您再回来。”
典韵在那儿自顾自的说,可是牛逻国已经没有听她的了。堂堂一朝宰相居然莫名失踪,这本身就是非同寻常的事情;朝中德高望重者绝对不止他一个,为何亲自点他。再者朝中能够胜任宰相一职的预备官员不是没有,为何千里迢迢的要让他回去。再说到朝纲大乱,仅仅只是一个宰相消失就能让朝纲大乱的话,他也就不配做这个皇帝了。再说镇场面这个事情,谁能够比皇帝更有威慑力。
这一来,明面上就已经是捧杀。做得不好的话,那就是没能力。如果做好了,那就是你比皇帝还牛逼喽。人家都做不好的事情,你一来就搞好了,那不也是死嘛!
... -->>p;至于暗地里的文章可就更多了。对于朝堂上的那些人来说,想要陷害谁的话,绝对是让你防不胜防。
典韵她还真以为是好事儿呢,她就只知道这对牛逻国来说是好事。从浅处来说,确实是好事,因为皇帝这么器重你。
但如果是人家要搞你的话,搞不好好事分分钟变成坏事。而且有些人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就算是套,你也只能往里面钻。人家既然都把这小丫头叫来了,自然就是不让自己推辞了。
“行,你等着,我去换身衣服。”说完,正准备走,又想起了陈慕的事情。他把手中的信递给陈慕之后说道:“小子,这信应该派不上用场了。正主就在眼前,你跟她好好聊聊吧!”
说完之后,就回去换衣服去了。
这个时候,典韵才注意到陈慕,准确的说是注意到了陈慕脚边的白白:“哇,小家伙好可爱哦!来,姐姐抱抱!”
一边说着,一边手已经伸出去了。然后白白那家伙居然一点都不反抗,还挺享受的。这要是有人要害它的话,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了,它叫什么名字啊?”这个时候的典韵看起来,才真的是个小美女。温柔淑女,没了刚才那么嚣张霸道。
人家都说爱小动物的女生是很有爱心的,看她这样子,这句话应该没错。
“它叫白白!”塔麻蛋的,这么久了才说上这么一句话,唉~
“白白,你好可爱哦~”说着,她举着白白,把它的脑袋顶在自己的脑袋上,就像两头小牛打架一样。就拿着个脑袋在那儿钻啊钻。
倒也没过多久,牛逻国就换好衣服出来了。然后就得上国都去。
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马了。当然,牛逻国是有自己的马车的。
一行人出门去的时候,白白就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弄得典韵也在后面跟着它蹦蹦跳跳的。两个小可爱惹得大伙儿哈哈大笑。
走到马前的时候,典韵抱起白白,准备让它跟自己一起。但是这个时候言语跑过来说道:“老爷,马厩里的两匹马被她们骑着出去玩去了。”
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平时牛逻国待府上的人还是不错的。这要是换成别家的话,哪个丫鬟敢骑主人家的马!
“陈慕,会不会骑马?”听到牛逻国的问话,陈慕转过头去一看,正好看到那老家伙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的。顿时陈慕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一时间对牛逻国的好感度那是直线上升啊!
“牛爷爷,那我能不能坐您的马车啊?”这小丫头,居然连苦肉计都使出来了,那叫一个楚楚可怜啊!可惜对牛逻国没用。
典韵也是个聪明至极的姑娘,稍微一考虑,就有点眉目了。顿时就羞了个大红脸。人家还是一个小姑娘呢,他们居然……
“汪汪……”就在这个时候,感觉到典韵的不乐意之后,白白就不乐意了。嚷嚷着要到陈慕的怀里去。
要说这家伙撒起娇来,那威力可比典韵的大多了。一下子,典韵就中招了。只能默认了同乘一骑的这个办法。
一想到跟她同乘一骑,陈慕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啊!他都一个有着两百岁心理年龄的人了,真不知道他那么鸡冻干嘛。
最终的结果就是陈慕和典韵一起在前面,牛逻国坐车走在后面。而让陈慕没有想到的是,后面驾车的居然是言语。这倒是让陈慕对她高看了一眼,这种能文能武,而且以文为主,以武为辅的女人,那是特别受男人喜欢的。
对于陈慕他们这里,典韵抱着白白坐在前面,陈慕坐在后面骑马。那种佳人在怀的感觉,真的是天下间一种极致的感觉。
陈慕一直就喜欢那种纵马狂奔的感觉,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就是无数人一生所追求的目标。
其实在男人的骨子里,都有着嚣张和狂妄,只不过很多人都将它们给藏了起来。等到他们骑上马背的时候,那些潜藏在血液深处的东西就会释放出来。
一个有霸气的男人是很帅的,这跟长相的关系并不大。一个有能力霸气的男人是更帅的。
陈慕的霸气,那是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气质。曾经的天下第一高手,又怎会没有自己的气质。
烈阳之下,刺眼的光芒照耀着大地。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为他们披上一层淡黄的色彩。
都说了认真的男人是很帅的,陈慕认真骑马的样子,真的很帅。
她的头,就在那么不知不觉中,已经贴在了他的胸口上。陈慕嘴角的笑,越来越甜。
幸福,有时就是这么的简单。
(今天添冬也是豁出去了,这可就是第三章了,就为了一个首签。希望能成功吧!哈,加油↖(^ω^)↗)(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
你不知道下一世,你会遇见谁。
你不知道下一刻,你会遇见谁。
你不知道遇见,能够给你带来些什么。
陈慕遇见她,就如同《红楼梦》里的宝黛初见一样。
人生中的一些事,当时看似不着痕迹,其实却为往后那些轰轰轰烈烈的事件埋下了伏笔。
很多时候,遇见是人生中最具标志性的事件。不经意地一低眉一回首,见到一个人或者遇到一件事,而这个人这件事,也许就将浓墨重彩地改写你的一生。
人生最令人振奋的悬念之一是,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遇见谁。人生最令人悲伤的错误之一是,你不知道这一世,你会遇见谁。
人生的精彩之处,也就正在于此。
我们都希望遇见这样一些人,大家彼此珍惜,互相支持;还是希望遇见这样一个人,两人真心相爱,永不离弃。
遇见什么样的人,可能就会有什么样的命运。
陈慕遇见她的那一刻,就如同《红楼梦》卷三《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中贾宝玉初识林黛玉。
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何等眼熟!”
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跟宝玉初识黛玉是如出一辙。
再看她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好的就是少了黛玉的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几点,就是陈慕不喜欢黛玉的原因。作为一个男人,没几个会喜欢那种花瓶,而且完全就是个拖油瓶嘛!
陈慕看罢,笑道:“这个姑娘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言语笑道:“不要胡说,你何曾见过她?她可是当朝户部尚书的千金,名字叫典韵,一般人哪能见得到!”
陈慕笑道:“就算没有见过,也是看着面熟,心里像倒是旧相认识,恍若远别重逢的一般。”
“行了,少爷您也别多想了!”本来言语是准备过去迎接典韵的,但是她实在是走得太快。她上去的话可能人家反而不爽。所以她就在原地等着,刚跟陈慕说几句话,她就已经到了跟前了。
“奴婢见过典小姐。”言语正准备施礼呢,结果典韵非常直接的就给她打断了:“你就别给我来这些客套的呢,牛爷爷呢?”
看着她那娇喘嘘嘘的样子,真的觉得挺可爱的。也就是一十来岁个小姑娘,就连陈慕自己都有点搞不清楚了。自己一个好歹活了几百岁的人了,居然对人家一个小姑娘有着那种禽兽般的想法,真的是禽兽不如啊!
对于陈慕这么大个人,典韵自然不会看不见。不过这会儿她也没时间在他身上浪费功夫,所以直接选择了忽略。这种干脆利落的风格,陈慕倒是很喜欢。
“老爷这会儿正在书房,不过……”本来言语准备说牛逻国正在写东西,不方便打扰呢。还没说完,典韵就已经火急火燎的冲了过去。
反正牛逻国家她也熟悉,也不需要人带路。
陈慕和言语也随之而动。当然还有一个小东西,本来那小家伙应该是对女孩通杀的,结果人家直接跳过了它。这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
等他们三个人刚好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牛逻国正拿着一封信出来,还笑得挺开心的。他一看到典韵的神情,就知道出大事儿了。
因为平时典韵绝对是一个秀气的姑娘,淑女得很。如今这般失态,自然不会是小事。
“小韵儿,出什么事了,你这么慌慌张张的?”牛逻国诧异地问道。
“牛爷爷,我就长话短说了。朝中现任宰相前几天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现在朝中一片混乱。现在也就是您德高望重,才能镇得住场面。陛下特地让我来请您回京一趟,前去主持大局。朝纲稳定之后,您再回来。”
典韵在那儿自顾自的说,可是牛逻国已经没有听她的了。堂堂一朝宰相居然莫名失踪,这本身就是非同寻常的事情;朝中德高望重者绝对不止他一个,为何亲自点他。再者朝中能够胜任宰相一职的预备官员不是没有,为何千里迢迢的要让他回去。再说到朝纲大乱,仅仅只是一个宰相消失就能让朝纲大乱的话,他也就不配做这个皇帝了。再说镇场面这个事情,谁能够比皇帝更有威慑力。
这一来,明面上就已经是捧杀。做得不好的话,那就是没能力。如果做好了,那就是你比皇帝还牛逼喽。人家都做不好的事情,你一来就搞好了,那不也是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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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韵她还真以为是好事儿呢,她就只知道这对牛逻国来说是好事。从浅处来说,确实是好事,因为皇帝这么器重你。
但如果是人家要搞你的话,搞不好好事分分钟变成坏事。而且有些人可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而且就算是套,你也只能往里面钻。人家既然都把这小丫头叫来了,自然就是不让自己推辞了。
“行,你等着,我去换身衣服。”说完,正准备走,又想起了陈慕的事情。他把手中的信递给陈慕之后说道:“小子,这信应该派不上用场了。正主就在眼前,你跟她好好聊聊吧!”
说完之后,就回去换衣服去了。
这个时候,典韵才注意到陈慕,准确的说是注意到了陈慕脚边的白白:“哇,小家伙好可爱哦!来,姐姐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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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它叫什么名字啊?”这个时候的典韵看起来,才真的是个小美女。温柔淑女,没了刚才那么嚣张霸道。
人家都说爱小动物的女生是很有爱心的,看她这样子,这句话应该没错。
“它叫白白!”塔麻蛋的,这么久了才说上这么一句话,唉~
“白白,你好可爱哦~”说着,她举着白白,把它的脑袋顶在自己的脑袋上,就像两头小牛打架一样。就拿着个脑袋在那儿钻啊钻。
倒也没过多久,牛逻国就换好衣服出来了。然后就得上国都去。
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马了。当然,牛逻国是有自己的马车的。
一行人出门去的时候,白白就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弄得典韵也在后面跟着它蹦蹦跳跳的。两个小可爱惹得大伙儿哈哈大笑。
走到马前的时候,典韵抱起白白,准备让它跟自己一起。但是这个时候言语跑过来说道:“老爷,马厩里的两匹马被她们骑着出去玩去了。”
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平时牛逻国待府上的人还是不错的。这要是换成别家的话,哪个丫鬟敢骑主人家的马!
“陈慕,会不会骑马?”听到牛逻国的问话,陈慕转过头去一看,正好看到那老家伙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的。顿时陈慕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一时间对牛逻国的好感度那是直线上升啊!
“牛爷爷,那我能不能坐您的马车啊?”这小丫头,居然连苦肉计都使出来了,那叫一个楚楚可怜啊!可惜对牛逻国没用。
典韵也是个聪明至极的姑娘,稍微一考虑,就有点眉目了。顿时就羞了个大红脸。人家还是一个小姑娘呢,他们居然……
“汪汪……”就在这个时候,感觉到典韵的不乐意之后,白白就不乐意了。嚷嚷着要到陈慕的怀里去。
要说这家伙撒起娇来,那威力可比典韵的大多了。一下子,典韵就中招了。只能默认了同乘一骑的这个办法。
一想到跟她同乘一骑,陈慕心里那叫一个激动啊!他都一个有着两百岁心理年龄的人了,真不知道他那么鸡冻干嘛。
最终的结果就是陈慕和典韵一起在前面,牛逻国坐车走在后面。而让陈慕没有想到的是,后面驾车的居然是言语。这倒是让陈慕对她高看了一眼,这种能文能武,而且以文为主,以武为辅的女人,那是特别受男人喜欢的。
对于陈慕他们这里,典韵抱着白白坐在前面,陈慕坐在后面骑马。那种佳人在怀的感觉,真的是天下间一种极致的感觉。
陈慕一直就喜欢那种纵马狂奔的感觉,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就是无数人一生所追求的目标。
其实在男人的骨子里,都有着嚣张和狂妄,只不过很多人都将它们给藏了起来。等到他们骑上马背的时候,那些潜藏在血液深处的东西就会释放出来。
一个有霸气的男人是很帅的,这跟长相的关系并不大。一个有能力霸气的男人是更帅的。
陈慕的霸气,那是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气质。曾经的天下第一高手,又怎会没有自己的气质。
烈阳之下,刺眼的光芒照耀着大地。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为他们披上一层淡黄的色彩。
都说了认真的男人是很帅的,陈慕认真骑马的样子,真的很帅。
她的头,就在那么不知不觉中,已经贴在了他的胸口上。陈慕嘴角的笑,越来越甜。
幸福,有时就是这么的简单。
(今天添冬也是豁出去了,这可就是第三章了,就为了一个首签。希望能成功吧!哈,加油↖(^ω^)↗)(未完待续) 展开全部内容